来源: 西安晚报
树叶形残瓷标本
目前,关于“柴窑”业界说法不一,研究学者比较公认的“柴窑”最早记载,是明初曹昭的《格古要论》。即:柴窑出北地。世传柴世宗时烧者,故谓之柴窑。天青色;滋润细媚;有细纹;多足粗黄土。近世少见。鉴于此,我们研究认为论证柴窑的基本条件应该是:
一、应该符合明初曹昭《格古要论》论述的七条:
1.必须“出”自符合古代“北地”的实名郡县地域。如:北地(郡)华原(县)内的,且在柴荣的“后周”国境内,并有历史记载,能烧制一流瓷器技艺的窑场。
2.必须是五代末“柴世宗时烧者”的最好瓷器;且延续不久就逐渐绝迹了。
3.必须是“天青色”。由于是初创试烧,技术难控,有的天青色较淡,有的天青色较浓;但都有“绿中闪蓝”的基本颜色。即古人不易形容比喻的所谓“色异”。与传统“青瓷”的绿色是有明显区别的。
4.必须有“滋润细媚”的效果。即釉水妩媚动人的滋润,是玻璃质感较强的透明釉(不是乳浊釉),故有“明如镜”之称;尤其好的瓷器一定不开片(谁家的镜子开满裂纹呢?)。
5.有的高档产品“有细纹”装饰。即有划、印等细小工艺纹饰,是古人所谓的“制精”工艺。而不应该解释为“有细的开裂纹饰”。
6.支烧工艺符合“多足粗黄土”的表述特征。即区别于“芝麻钉”、“多点垫烧”、“紫口铁足”、“覆烧和圈饼垫”的支烧工艺。
7.在明初就“近世少见”。非常稀有才“片柴值千金”,“片同金翠”。一定不是大江南北广布的“类似”柴窑瓷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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